学生投诉流程
学生投诉程序
UNA致力于适当地审查和回应学生的投诉. 投诉是基于学生认为不公平的行为或情况的不满的表达, 不安全的, 不公平的, 或者制造不必要的困难.
本投诉程序适用于学生投诉中未解决的问题 其他大学程序 哪些已经建立了解决问题的过程,例如 终审成绩申诉, 学术欺诈申诉, 被开除学术课程, 学生的行为, or 第九条, 除非投诉是基于歧视或其他形式的不平等, 或未能遵循既定程序.
A. 非正式投诉解决程序:
在启动正式投诉程序之前, 学生投诉人应首先要求与他们所关注的个人会面. 非正式投诉程序旨在鼓励有关各方之间的沟通,以促进对投诉的不同观点的相互理解.
有时不可能一开始就直接解决个人的问题. 在这一点上, 学生应该考虑与系主任见面, 主管, 或者迪恩作为第一步. 如果不能与有关个人达成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学生投诉人可要求与系主任会面, 主管, 或院长协助寻找解决办法.
在非正式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学生都可以向教师寻求解决方案 大学的调查员.
B. 正式投诉解决程序:
如果不能非正式地达成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学生投诉人可透过递交学生投诉表(网上)开始正式的投诉程序, 通过电子邮件, 邮件, 或亲自递交)到相应的副校长办公室——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 教务长兼学术事务执行副校长, 或者是商业和金融副总裁, 取决于关注的领域. 所有正式投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学生签名. 明确归属于学生的电子或数字签名(i.e.(从他或她的UNA电子邮件帐户收到的电子邮件消息中的学生姓名)是可以接受的.
收到正式投诉后, 收到投诉的副总裁将1)回复确认收到投诉,并告知投诉人下一步的行动, 2)将此事转发给相应的大学办公室以获得回应, 或者3)启动下一段所述的调查.
如果投诉可以通过相应的副总裁或其他行政办公室的直接答复来解决, 投诉方将在收到书面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书面答复. 如果副总统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 投诉方将被通知展开调查, 调查当事人的名称, 他们应该收到结果报告的日期. 调查应由提出投诉的办事处/部门的高级行政人员进行, 除非那个人在投诉中被点名, 并应在正式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结案, 除非发生情有可原的情况. 一旦调查结束, 调查投诉的办公室/部门有责任向相应的副总裁办公室建议解决方案, 谁来决定决议.
根据上述调查程序和决议决定, 负责监督投诉涉及的地区或个人的副校长将向学生投诉人提供书面答复,说明学校采取的适当行动. 一旦这个响应被发送给学生, 这件事将被视为结案, 副总统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投诉跟踪
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教务长和负责学术事务的执行副校长办公室将跟踪每一个正式的学生投诉, 并将保留一份记录,包括, 至少, 以下资料:
- 提出投诉的学生和投诉中提到的个人的姓名
- 收到学生投诉的日期
- 认同投诉的学生;
- 投诉的性质, 包括学生投诉的副本, 在其最终处理后不少于两(2)年保留;
- 负责调查投诉的大学官员以及为解决投诉所采取的步骤;
- 投诉的日期和最终决议或处理;
- 副主席所知的投诉人采取的任何外部行动(如有).
跟踪学生投诉有助于大学识别影响学生生活质量的任何严重或系统性问题,并有助于识别对大学学术或课外项目提出合理关注的行为模式, 并遵守联邦法规规定的接收义务, 回应和跟踪学生投诉.
跟踪的信息将提供给监管机构和认证机构, 包括南方大学和学校协会的大学委员会, 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 法规和政策.
2019年2月6日通过
2023年1月修订